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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举措抓落实 创先争优显实效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0日作者: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
去年以来,按照省厅、孝感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为了确保创先争优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该所制定并积极落实了八项举措:
一、成立了创先争优专班。所党支部书记汤伯元任主任,所主任汤木梓任副主任,合伙律师潘智文、冯云峰为成员。创先争优专班积极贯彻落实省厅、市局的会议精神和各项工作要求,组织律师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开展创先争优各项活动,全所上下形成了一股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热潮。
二、保证了创先争优活动经费。创先争优活动开始之初,该所计划从公共积累中拨出1万元作为活动经费,目前支出已超过1万元,全部由所承担。
三、开展了“送法到企业”活动。由主任汤木梓牵头,潘智文律师、王超律师协助,为孝棉集团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受到集团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好评。
四、开展了“送法到军营”活动。2010年8月,由所党支部书记汤伯元带队,三名骨干律师参加,到湖北省陆军预备役某团,开展了义务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活动,受到部队官兵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开展了义务助学、帮贫扶教活动。2010年10月,由所主任汤木梓、所党支部书记汤伯元带队,到双峰山洪益联办小学,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活动,并向该校捐款3000元,资助该校贫困生,受到该校师生的欢迎。
六、开展了党员律师挂牌服务活动。自2010年6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该所为党员律师制作了胸前吊牌,要求党员律师在所里接待当事人、或参加市局组织的法律服务活动时挂牌服务,所里的党员律师都自觉地做到了挂牌服务,这一活动,增强了党员律师的荣誉感和责任心,树立了党员律师的良好形象。
七、对全所律师执业情况进行了一次评查。2010年9月,为了把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抓落实,对照创先争优的各项要求,我所对律师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一次评查,通过自查、互查,结果全部合格,其中优秀3名,良好5名。
八、积极汇报创先争优情况。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该所通过书面、口头、专题汇报等多种形式,向市局领导反映所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积极争取市局对所里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领导,使该所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一年来的创先争优活动,该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得到了全面发挥,全所上下讲政治、扬正气、顾大局、守纪律,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制度进一步健全,管理进一步规范,业务进一步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